一、价格构成(总额费用):
1. 基本价格包含:车辆租赁费+司机服务费+汽油费+基本保险费;
2. 超额费用:超公里和超小时费用需纳入总体费用计算;
3. 基本价格不包含: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以及其他个人消费;
二、超额费用细则:
1. 租车使用的时间超过归还时间4小时,按1天(24小时)计算超时费用;超时的时间在4小时内,以“小时”为单位收取超时费用;超时小于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延期还车超过4小时以上且未来电说明详细理由的,瑞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有权立即收回车辆,且按超期部分租金的200%收取违约金;在租车城市以外地区收回车辆的,客户需加付异地还车费。在此情况下,客户需另外支付瑞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由此付出的其他费用。另外,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瑞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有权调整有关续租的其他规定。
三、费用结算:
1. 基本租车费用:根据客户选择各种带驾业务服务产品网上所公开的价格(含促销活动价格)计算收费。
2. 超时和超公里费用按瑞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合同或者瑞沪租车网网上订单为准,并根据不同业务种类,不同车型的超时间和超公里单价累计收费。 |